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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6-09-27
.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制定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录取工作。

一、单独招生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已经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其中参加春季高考报名考生的单招报考类别必须是土建类。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四)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省美术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

(五)免试条件:见本方案第七条。 

二、报名方法

报名方式采用先在网上报名,再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3月23日—4月11日,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单独招生”栏目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政策,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14位考生号(准考证号)和18位身份证号及院校要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所院校,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勿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单独招生考试。兼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我校单独招生时,可以按春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也可以按夏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身份。

(二)填报志愿

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填写所报专业志愿,夏季高考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春季高考考生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

在报名期间(3月23日—4月11日),考生可以随时更改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三)资格审核

 4月15日前,我校依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结果,在我院招生网“单独招生”栏目公布经审核合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初审合格的考生可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信息确认

1、时间:考生于4月15日(下午4点前)到我院现场签订承诺书,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材料,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查看考场。

2、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旅游路4657号(旅游路东首),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3、材料: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材料如下:

 (1)认真核对现场打印的《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五)交费 

现场信息确认后,交纳报名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

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时统一按照鲁价费发[2008]146号文件规定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

三、招生计划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

                    招生代码:E080

序号

专业

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
(土建类)

合计

学制

学费
(元/年)

文史

理工

艺术类(美术)

01

建筑经济管理(建筑会计与投资审计)

20

20

 

 

40

3

5000

02

公共事务管理

20

20

 

 

40

3

5000

03

工程造价

 

 

 

30

30

3

5000

04

工程测量技术

15

25

 

10

50

3

5000

05

建筑工程技术

 

 

 

30

30

3

5000

06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20

30

 

 

50

3

5000

07

城乡规划

15

25

 

 

40

3

5000

08

园林工程技术

15

15

 

 

30

3

5000

09

展示艺术设计

10

5

 

 

25

3

5000

 

 

10

 

7000

10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

15

5

 

 

30

3

5000

 

 

10

 

7000

11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环境设计)

 

 

7

 

7

3

7000

12

环境艺术设计

15

8

 

 

23

3

5000

13

建设工程管理

15

15

 

 

30

3

5000

14

建设工程监理

30

30

 

 

60

3

5000

15

物业管理

15

15

 

 

30

3

5000

16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15

15

 

 

30

3

5000

17

房地产检测与估价

15

15

 

 

30

3

5000

18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15

15

 

 

30

3

5000

19

环境工程技术

15

15

 

 

30

3

5000

20

环境评价与咨询服务

20

20

 

 

40

3

5000

合计

675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考生类别

科 目

考试形式

分值

4月16日

09:00—11:30

夏季高考

(含艺术类)

语文、数学、英语

笔试

450

09:00—11:30

春季高考

专业技能

(建筑工程识图、建筑构造、CAD绘图)

上机

450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夏季高考文、理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基础测试;春季高考考生考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

1、夏季高考文、理考生(含艺术类)文化基础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考试内容参照普通高考基本测试内容,总分450分(语文150,数学150,英语150),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外语测试语种为英语,根据上级精神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春季高考考生考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上机的形式,主要考核专业基本知识掌握能力,总分450分(建筑工程识图150分,建筑构造150分,CAD绘图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三)考试成绩确定: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

(四)考场设在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五)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院成立单独招生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

五、命题与评卷

(一)文化基础考试由我院委托校外相关专家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二)专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命题依据学院制定的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三)我院将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三)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四)录取手续:学院于4月20日至 4月25日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网“单独招生”栏目下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五)考生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优干)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5、其他学院认可的特长。

(六)已被本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考。

七、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向我校申请免试入学。

申请免试的考生于4月11日前到我院提交:1、《山东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 2、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审核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山东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见附件

申请免试入学考生免收报名费,已被我校免试录取的考生,无须参加2016年春季高考。

八、录取结果的公示

(一)录取结果通过我院招生网“单独招生”栏目公示,考生也可以通过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来查询录取结果。

(二)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三)学校在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报到和复查

(一)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的考生统一时间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十、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一、时间安排

时  间

工作内容

3月23日-4月11日

考生网上报名(http://zs.sdcjxy.com/)

4月12日-4月13日

考生资格审查

4月15日前

网上公布可以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

4月15日

考生到校确认、缴费、看考场、领取准考证

4月16日

考试

4月17日-19日

阅卷统分、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20日-25日

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26日

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

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二、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监督,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67892888   67892886   89709888   89709885

邮  箱:zsglk2002@163.com

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旅游路4657号(旅游路东首)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103   

十四、交通提示

济南火车站:可乘18路到“文化东路东口”下车,转乘306路,到“城建学院”下车;或乘BRT-5路到“燕山立交桥东”下车,转乘306路、303路、305路公共汽车到“城建学院”下车。

长途汽车站:可乘K50路到文化东路东口站下车,转乘306路、303路、305路公共汽车到“城建学院”下车。

济南西客站:可乘K157到“腊山立交桥”下,转乘117路到“文化东路东口站”(终点站)下车,转乘306路、303路、305路公共汽车到“城建学院”下车。

更多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相关信息尽在山东单招网。

(来源:http://shandong.danzhaowang.com/bkzx/zsjz/39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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