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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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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自治区第一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工作评估优秀院校
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高职院校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
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高职学生工作协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
自治区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
自治区第一批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自治区首批招收应用型本科专业的高职高专院校
励学力行 善建筑成
我院是培养建筑师,工程师的摇篮!
也是培养企业家、建筑行业经理和更多财富拥有者的摇篮!
广泛的行业联系为学生提供就业推荐,校企深度合作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
我院依托建设行业、面向建筑市场、注重学生技能培养!
我院办学理念:努力使每一个毕业生找到理想的就业岗位!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西街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 系 人:赵老师 崔老师 霍老师 徐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471-3996910(fax),0471-3994802,0471-3955176
邮政编码:010050
E-mail: zsb6910@163.com
院校简介: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建筑类高等院校。国标代码:10871;自治区招生代码:771。办学层次:高职高专;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内蒙古建筑学校。1979-1989年招收过6届普通本科班、5届专科班。1994年被教育部评定为全国六所建筑类重点中专之一。1999年7月独立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6月通过国家验收。2009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单位,2014年成为自治区首批招收应用型本科专业的高职高专院校,2016年我院应用型本科招生计划和专业数量将进一步扩大。
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全区高职教育改革试点单位、自治区第一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多次获得自治区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下设建筑工程学院、建筑与规划学院、装饰与艺术设计学院、工程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机电与暖通工程学院、市政与路桥工程学院、公共课教学部、军体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5亿元。建有1.8万平方米的实习实训大楼,设有78个实训室,能够进行建筑施工、材料、测量、装饰、采暖、通风、供热、给排水、机电等专业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学院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在中国二冶、内蒙古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资质等级高、发展实力强的企业建设了校外实训基地和顶岗实习基地152个。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38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专任教师175人。聘请建设行业企业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353人担任学院客座教授、兼职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建设了专兼结合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我院5个专业被确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专业。
学院坚持以服务国家和自治区建设事业发展为己任,55年来培养了5万余名各级各类建设人才,他们遍布于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成为优秀的企业家、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为内蒙古的建设事业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被誉为“自治区培养建设人才的摇篮”。学院以就业为导向,招生就业工作实现良性循环。
学院每年独立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先后与260余家区内外建筑建设企业、包括中建二局等区外大型国有企业建立了稳定的用人关系,形成了立体化的就业市场。近五年来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在95%以上,年内跟踪就业率达100%,连续位居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之首。
学院拥有国家甲级资质的建筑勘察设计院,集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咨询于一体,近年来完成了区内外大中型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项目200余个。内蒙古建筑职工培训中心和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设在学院,是自治区政府批准承担全区建设行业职工教育培训的专门机构,承担着国家和自治区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高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和建设行业30个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年培训和鉴定人数超过1万人。
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单独招生考试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0]6号)《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加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条件
1、考生户籍所在地为内蒙古自治区
2、考生必须是已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2016年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中职(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
3、考生外语语种只限英语考生。
学生待遇
对品学兼优学生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予以奖励,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学院将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予以资助。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西街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010050
联系人:赵老师 杨老师
温馨提示:
1.上班期间考生咨询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2:30–17:30)
咨询电话:0471-3996910(fax);
0471-3955176;
0471-3994802;
2、放假期间办公电话无人接听,请考生将咨询信息发邮件
至E-mail:zsb6910@163.com,我们会及时回复。
2016年学院具体招生专业、类别、计划数等详情,学生在校待遇及学费等信息,请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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