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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实施细则

2016-09-27

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于1982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0年由省教育厅批准成为第一批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建筑类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学校隶属于全国500强企业——陕西建工集团,学校依托陕建集团不断做大做强,为陕西建筑行业培养了3万多名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被誉为“陕建的“黄埔”,“鲁班”的摇篮”。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以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二、选拔方式
        参加本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其中“普高生”的成绩主要依据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参考成绩;“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测试主要依据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三、招生计划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进行,2016年分专业计划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四、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3月1日8:00—3月5日17:00,登录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http//www.sneac.edu.cn) 进入分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3月8日—3月9日,考生须到我校建工路校区招生办办理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手续,签订《考生承诺书》,填写《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信息表》,并领取分类考试招生考试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②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③中学或职校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如考生本人不能到我校现场确认,可委托家长代其来校确认。除需提供以上考生材料外,还需提供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考生委托书。委托书由考生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的背面书写。
        五、考试形式、计分办法及考试安排
        1.“普高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三校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考试内容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总分300分。
        2.具体笔试、面试和技能测试地点、时间安排: 
        考试地点:陕建职大建工路校区(西安市建工路50号)

        计分办法:“普高生”总分=笔试成绩(150分)+面试成绩(150分),满分300分。“普高生”面试合格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总分,并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 “三校生”总分=笔试成绩(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满分300分,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测试和录取原则均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六、学历层次、学制及收费标准
        学历层次:大专,学制:三年。各专业每生每年学费均为5500元;住宿费:女生800元(带卫生间),男生650元,按学年收取。
        七、录取规则
        1.根据招生计划总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不同选拔方式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
        2.对报考志愿不足的专业,经报请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同意后,酌情削减该专业招生计划,多出计划调整到报考志愿多的专业。
        3.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4.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三校生”在同等条件下,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八、日程安排

         九、相关说明
        1.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开展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根据“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入学测试,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考生参加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测试合格后,可直接预录取。
        2.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学生在学费标准、培养模式和学历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毕业证书。
        3.凡经省招办批准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招考试,未被录取者可继续参加高考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
        4.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5.未尽事宜请与我校招生办电话咨询。
        十、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
        校本部:西安市太白北路254号      邮编:710068
  建工路校区:西安市建工路50号     邮编:710043
        咨询热线:029-88498507 88497427
        传真:029-88497467
        网址:http://www.sjzdedu.com
        咨询QQ:156573209
        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http://sanxi.danzhaowang.com/bkzx/zsjz/42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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