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单招网-专业的高校招生咨询服务平台 返回首页
2050728072
010-69659766
华北地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华东地区 山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江西 安徽 福建
华南地区 广东 广西 海南  
华中地区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北地区 陕西 甘肃 宁夏 新疆 青海  
西南地区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上海单招 > 单招资讯

上海建桥学院2016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2016-09-27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一、学校全称

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_上海_市_浦东新区_沪城环_路_1111_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志愿代码

招生专业

招生对象及计划

三校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历届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齐的应届高中生

退役士兵

01

商务日语(电子商务)

30

10

2

1

02

护理

50

10

2

1

03

空中乘务

35

20

2

1

04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

10

     

05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

10

1

 
 

合计

165

50

7

3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商务日语(电子商务)专业教学语种为日语,其他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试录取办法

(1)考生需参加10门学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均需取得有效成绩,等第为F者,地理、信息科技成绩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第与分数的折算办法:我校自主设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第A、B、C、D相对应的成绩分别为100分、90分、75分、60分。8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为800分(地理、信息科技不计入内)。

(3)学校3月26日组织各专业面试。校测(面试)的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及面试要求见我校招生网站。

(4)录取合成分计算办法:录取合成分=8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0.375+校测(面试)成绩。录取时,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时,优先录取校测成绩高者。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自主确定学校最低录取资格线,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

 

(二)不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试录取办法

(1)入学测试及录取合成分计算:入学测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校测(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录取合成分=入学测试成绩+校测成绩。

(2)录取时,根据我校依法自主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录取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自主确定学校最低录取资格线,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排序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同分时,优先录取校测(面试)成绩高者。学校不降低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标准。

(3)取得国家卫生部认可的“护理执业证书”,报考我校护理专业,我校组织面试合格,可免笔试录取。免笔试录取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30%。

 

(三)录取办法相关情况说明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测(面试),无校测(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民航招生的身体条件(见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学校对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单独组织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民航华东医院升空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退役士兵录取办法

退役士兵考试单独组织、计划单列、录取标准单列。(具体考试及录取办法以市教委相关文件为准)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其它专科非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3600元/学年(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建桥学院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证书种类

十二、联系电话

021-58137880    68130020  68130021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8139599

十四、网址

http:// www.gench.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校资助政策具体条例见《上海建桥学院学生手册》。

十六、其他须知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5〕59号)文件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2)退役士兵考生的报名办法,按照市教委、市民政局制定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

(1)2016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招考热线”网上报名时同时填报2所院校志愿,我校最多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志愿。

(2)我校招生计划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生、历届高中生、应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高中生、三校生、退役士兵分列,考生在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时,按不同类别,根据实际公布招生计划填报专业志愿。

(3)报名办法

①考生应于2016年3月2日13:00至3月4日16: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予以补报名。

②退役士兵可于信息确认当天直接到我校招生办报名,无需进行网上报名。

(4)报名信息确认

①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3月18日上午8:30-下午15:30来我校确认报名信息,交报名费、领取准考证。(地址:上海浦东沪城环路1111号,上海建桥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大厅)

②确认信息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包括:学生本人身份证、网上报名流水号、应届三校生须携带由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   、历届三校生须携带由原毕业学校开具学历证明或毕业证书、户口簿、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报名及测试费、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退役士兵带好市、区(县)民政局证明、退伍证书、本市户籍证明、高中毕业相关证书、入伍期间立功受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日期:2016年3月26日,详见考生准考证。

(2)面试日期:2016年3月26日,详见考生准考证。

 

(四)档案管理

新生纸质档案正式开学时由考生自带。


(本文网址:http://shanghai.danzhaowang.com/bkzx/zsjz/37576.html)


本文章由阳光招生网整理并转载发布,如有异议请联系客户及时删除,谢谢合作!
(阳光招生网-中国专业的高校招生教育咨询服务平台,先设有高考资讯、高校院校库、招生简章、批次线、专业目录、志愿填报、高考常识、特殊招生、高校视频、高校电话、高校微信、高校微博、咨询室栏目,提供最新、最准备的普通高考招生信息,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有效的信息。)

视频栏目
网站介绍】 - 【广告合作】 - 【网站声明】 - 【友情链接】 - 【公司介绍】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10-60685631 15901286490 QQ:307197578 邮箱:xiaoxing860903@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一号209室

高校单招网由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 高校单招网信息管理中心 京ICP备13039119号-3  京公网安备xxxxxx号

高职单招、自主招生、对口单招、春季高考、单考单招、三位一体、提前招生、农村、体育、艺术类招生、中专高职特殊招生咨询服务——高校单招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