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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理工科大学,是首批颁布的全国16所重点大学之一,是首批进入“211工程”、第十所进入国家“985工程”、入选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行列的高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为目标,肩负着培养“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领导人才和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创新支撑的重任。
北京理工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三十余年开拓进取。学院以“提升艺术品质,创新设计内涵”为宗旨,推行“设计文化传承”与“国防设计特色”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设计与教育发展的前沿,注重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的有效结合,本科、硕士、博士研究培养层次丰富,逐步形成了具有国际视野、体现文化自觉、设计艺术与理工学科交叉发展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体系。我校设计学类专业包含: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文化遗产与现代设计方向)(各专业详细介绍请见附件)。
北京理工大学设计学类专业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艺术类学生,热忱欢迎喜欢设计专业、有一定美术特长的广大考生报考。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计划招收设计学类学生共110人。具体招生省份和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参加高考且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2.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统考本科合格线;
3.符合专业体检要求,无色盲、色弱;
4.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录取原则
我校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方式进行录取。各省份艺术类投档方式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相关规定。
1.在我校对应批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高考文化成绩不分文理科,按照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成绩相同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在我校对应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进行投档和录取。
四、入学规定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要求如期报到。
2.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标准制定收费额度,学费为每年10000元(如国家调整标准,我校将相应变动)。学生入学后,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
3.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
五、其他事项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相关规定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8913345,68949926
纪检监督电话:010-68912257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bit.edu.cn/
电子邮箱:admission@bit.edu.cn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服务电话:010-60685631 15901286490 QQ:307197578 邮箱:xiaoxing860903@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一号2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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