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夏201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的通知
2016-09-27
一、第一批次,职业技能测试试点院校试点专业,总分由 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 成绩组成。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分别如下:宁夏医科大学医药卫生类护理专业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214分;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土木水利类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经济管理专业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295分;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服务类法律事务专业、刑事执行专业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383分。参加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方可填报试点院校试点专业志愿。
二、第二批次,无职业技能测试要求的院校或专业,总分为文化基础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总分组成。无职业技能测试要求的院校或专业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为60分。
以上所有填报志愿资格分数线均含全国和地方范围适用的政策性照顾分。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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