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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高中生)

2016-09-27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高中生):

 一、辽宁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对象 

  (一)符合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考生。
  (二)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计划数

科类

学制

学费 
(元/年)

备 注

工程造价

40

文、理

三年

8800

 

建设工程监理

40

文、理

三年

8800

 

汽车电子技术

40

文、理

三年

880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40

文、理

三年

9900

 

会计

40

文、理

三年

8800

 

统计与会计核算

40

文、理

三年

8800

 

市场营销

40

文、理

三年

8800

 

旅游管理

40

文、理

三年

8800

 

电子商务

40

文、理

三年

88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大数据技术应用)

75

文、理

三年

14800

校企合作办学

计算机网络技术
(移动网络运营)

75

文、理

三年

14800

校企合作办学

总  计

510人

 

  说明:1.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按先后顺序报4个志愿,同时设置了"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2.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如果学费有调整,以辽宁省物价局当年批准的学费收费标准为准。 
   三、单独招生报名、资审与确认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同时下载《报名表》;   
  2.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10日(截止到4月10日 下午4点); 
  3.报名网址: http://www.lndhdx.com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申请省招考办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4月12日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lndhdx.com)
  (三)交费和确认   
  1.考务费:120元/生。  
  2.交费和确认时间:4月13日—15日(截止到4月15日 下午4点) 
  3.交费和确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网上交费和确认:考生在网上直接填写《报名表》,将考务费通过银行电汇方式在规定的汇款时间内汇入我校账户。 
  户 名:辽宁理工职业学院 
  账 号:2100 1671 0010 5250 3084
  开户行:建行锦州天桥支行 
  提 示: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至少填写身份证号码后四位流水号)。   
  (2)到校交费和确认:考生需到校填写《报名表》进行交费和确认。   
  ①考生确认:资审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前需要到我校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②家长确认: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校,可由家长代其交费和确认(需出示身份证);  
  ③高中学校确认:如高中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交费和确认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交费成功的考生请于4月16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也可到学校领取准考证。
  四、命题及考试 
  (一)命题   
  由专家组成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组织命题。 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二)考试(笔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综合素质测试;其中语文和数学满分均为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200分。总分500分。 
  五、考试时间

时 间

科 目

4月17日

9:30—12:30

语文、数学、综合素质测试

  
  注:1.考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 
    2.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为准。 
  六、录取办法
  在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计算机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考生成绩   
  考生成绩为语文、数学、综合素质测试的总成绩。   
  (二)录取控制线   
  学校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录取原则   
  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安排专业时,按专业志愿级差方式录取,各专业志愿级差2分。考生报考相同专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录取。 
  七、录取审核 
  (一)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二)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四)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时间安排 

时  间

事 项

备 注

3月15日-4月10日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截止到4月10日下午4点

4月11日

审查报名学生的报考资格

 

4月12日

网上公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

 

4月13日-15日

考生交费和确认相关信息

截止到4月15日下午4点

4月16日

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打印

4月17日

考试

 

4月18日-19日

评卷、汇总成绩

 

4月20日

公布成绩、录取

 

4月28日

公示预录取名单,并报省招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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