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单招网-专业的高校招生咨询服务平台 返回首页
2050728072
010-69659766
华北地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华东地区 山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江西 安徽 福建
华南地区 广东 广西 海南  
华中地区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北地区 陕西 甘肃 宁夏 新疆 青海  
西南地区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辽宁单招 > 单招政策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6-09-27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
(元/年)

计划人数

 

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4800

30

 

2

机械设计与制造(3D打印技术)

3

4800

30

 

5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

4800

40

 

8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4800

30

 

9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4800

20

 

11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器人控制技术)

3

4800

20

 

14

会计

3

4800

30

 

合计

 

 

 

200

 

 

注: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二、单独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符合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考生均需参加辽宁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我院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4、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每位考生在学院所设置的单招专业中可同时选择3个顺序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要求考生通过学院官网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考生号需到考生所在高中教导处查询。
    2、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4月10日中午12点截止。
    3、报名网址:http://www.lngczyxy.com(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
    4、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省招考办进行审核。资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4月13日至14日在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学院官网。
    5、考务费:资审合格的考生需交考务费。交费日期截止至4月16日下午15点;
    交费方式有两种形式:
    (1)考生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财务处现场缴纳。
    (2)考生通过当地银行进行汇款,汇款时务必注明考生姓名及考生号,以便于学校进行考试资格审核。
    汇款银行及账号见下表:

银行名称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汇款账号

铁岭银行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71201110000327

    6、考生通过报名系统现场确认并打印准考证,没有缴纳报名费的考生系统不予支持打印准考证。
    7、资审合格的考生将于2016年4月17日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要求考生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016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3月17日-4月10日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4月12日

省招考办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审

4月13日-4月14日

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月13日-4月14日

考生缴纳考务费

4月14日-4月16日

打印领取准考证

4月17日

组织考试

4月18日-4月19日

评卷、汇总成绩

4月19日-4月20日

成绩公示考生成绩查询

4月21日

整理录取数据

4月22日

录取,公布预录取结果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考试科目:试卷由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专家组统一命题,并按省招考办要求组织考试、测试及阅卷工作,最后将考试成绩报省招考办备案。
考试科目:采取笔试方式,语文、数学各100分,满分200分;
    2、考试时间:2016年4月17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2016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6年4月17日

9:00-11:00

文化课考试(笔试)

 

    3、考试地点: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地址:铁岭市新城区鸭绿江路18号)
    五、录取工作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实施网上录取,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录取时以考生志愿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录取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优先录取。
    2、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4、发放录取通知书。
  5、按教育部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再参加辽宁省2016年普通高考。
     六、联系方式
           地址:铁岭市新城区鸭绿江路18号
    邮编:112000
    电话:024-72230333     024-72230555

更多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相关信息尽在辽宁单招网。

(本文网址:http://liaoning.danzhaowang.com/bkzx/zsjz/38991.html)


本文章由阳光招生网整理并转载发布,如有异议请联系客户及时删除,谢谢合作!
(阳光招生网-中国专业的高校招生教育咨询服务平台,先设有高考资讯、高校院校库、招生简章、批次线、专业目录、志愿填报、高考常识、特殊招生、高校视频、高校电话、高校微信、高校微博、咨询室栏目,提供最新、最准备的普通高考招生信息,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有效的信息。)
视频栏目
网站介绍】 - 【广告合作】 - 【网站声明】 - 【友情链接】 - 【公司介绍】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10-60685631 15901286490 QQ:307197578 邮箱:xiaoxing860903@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一号209室

高校单招网由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 高校单招网信息管理中心 京ICP备13039119号-3  京公网安备xxxxxx号

高职单招、自主招生、对口单招、春季高考、单考单招、三位一体、提前招生、农村、体育、艺术类招生、中专高职特殊招生咨询服务——高校单招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