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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征集志愿 计划和填报 征集志愿 有关问题的说明
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安排两次 征集志愿 补充录取。现就公布普通类高职(专科)批第二次 征集志愿 计划和填报 征集志愿 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 征集志愿 计划中,各院校(专业)的报考资格、语种、学制、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请查阅各高校招生章程、《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和我省有关招生规定。请考生在充分了解高校的办学性质、地点、收费标准和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填报志愿。
二、 征集志愿 实行网上填报, 征集志愿 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符合条件、不受志愿兼报限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公布的剩余招生计划及相关填报要求填报 征集志愿 。补充录取按考生填报的 征集志愿 执行,相应批次原报志愿无效。录取原则、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变。
三、普通类高职(专科)批第二次 征集志愿 填报时间为:8月15日8:00-12:00。 征集志愿 网上填报系统将在征集志愿规定截止时间准时关闭,考生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普通类高职(专科)批第二次 征集志愿 视为自愿放弃普通类高职(专科)批第二次 征集志愿 补充录取。
四、网上填报 征集志愿 的基本步骤和注意事项
1.考生须使用IE7、IE8或IE9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
http://gkzy.lnzsks.com)。
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3.输入考生号、密码、验证码,进入 征集志愿 填报系统(用户名、密码与原高考志愿网报时相同)。
4.点按各批次右侧的 填报 按钮选择填报 征集志愿 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入院校、专业的代号)。
5.看到系统提示 志愿保存成功 后,方可确认填报成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考生可选择 总览志愿 功能进行确认。
6.查看、修改 征集志愿 信息。
7.最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8.考生可于 征集志愿 填报截止后2小时到5小时下载本人志愿信息表并保存。
五、密码管理注意事项
1.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导致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和个人信息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忘记了密码,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考生须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
六、特别提醒
1.考生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或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网站查询征集志愿计划情况。
2.考生应尽早确定志愿和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操作,避免因偶遇当地突发停电、网络故障等不可预知情况,影响顺利提交志愿,给自己造成无法按时提交网上填报志愿的严重后果。
3.考生应认真填写每个志愿编号或选项,填写后仔细检查。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登录系统,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
4.考生每次登录系统填报完毕后,一定要选择保存并安全退出。考生 最终确认保存 后或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在网上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最终志愿,将不能再进行改动,考生须提前做好志愿最终确认保存。
5. 征集志愿 必须由考生本人确认、填报,凡因他人代填、代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6.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考生及时与县(市、区)招考办联系。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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