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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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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一所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主办、无锡新区管理委员会承办的普通全日制国有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2015年,学校被列入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地处享有“中国十大宜居城市”,“中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全国综合竞争力十强城市”、“中国国家历史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美誉的江南水乡——无锡。

学校下设物联网与软件技术学院、电子技术学院、中德机电学院、国际商学院、文化创意学院、外语与基础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光伏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会计信息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会展策划与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等在内的33个热门专业。学校现有教职工近500人,学生近8000人,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连续多年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校还先后获得“无锡市安全文明校园”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作为“高新区办学、办在高新区”的一所高职院校,学校依托无锡高新区雄厚的产业、人才、技术背景,大胆实践“政府主导、学校主体、企业主动”的办学体制和“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内涵提升、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坚定“立足新区、面向无锡、辐射长三角”的办学定位,探索和实践高等职业教育与高新技术产业互动发展的办学模式,走差异化竞争、特色化发展之路,形成了鲜明的“科技引领、区校一体、产教融合”的办学特色。

一、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

1.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多元选拔录取机制,提升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单独招生,充分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考生,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2.录取原则: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单独招生范围及对象

1.江苏省内具有普通高中学历,并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

2.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并参加补测试,达到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三、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文理科目

学制(年)

学费(元/年)

招生计划

备注

1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

5300

50

文理兼招

2

光伏工程技术

3

5300

50

文理兼招

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5300

50

文理兼招

4

会计信息管理

3

4700

50

文理兼招

5

会展策划与管理

3

4700

50

文理兼招

6

商务英语

3

4700

50

文理兼招

共计

300

 

 

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四、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1月20日网上报名。

2.交费方式:报名时网上支付,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45元/考生。

3.报名形式:网上远程报名。

4.报名网址: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点击“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入口”进行报名。也可直接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自主单独招生报名端口进行报名。

5.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6.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二)志愿填报

1.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最多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

2.填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致。

(三)资格审查流程

1.我院在2016年2月1日之前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

2.我院将经过审核后的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3.我院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考生数据。

五、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院采取“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政策性加分”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文化联合测试

1.考试形式

文化联合测试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考试工作由各市招办组织进行。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的形式呈现。

录取时,我院将根据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等级进行级差折分,A级每科95分、B级每科80分、C级每科65分、D级每科50分。

2.考试时间:2016年3月21日

3.考试地点:各省辖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4.文化联合测试免考(优录)政策

(1)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项之一即可提出申请)

①学业优秀: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在1A3C或4B及以上的考生;

②素质优异:在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及以上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类表彰的考生;

③科技特长:高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技能等大赛,获得地市级以上比赛三等奖以上奖励者;

(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①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的考生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日前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②达到此条件但未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的考生,其文化测试成绩取实际考核成绩。

③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的考生须已办理2016年高考报名手续,并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单独招生报名端口进行网上报名。经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并确认后,统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联测免考生专项面试”(面试形式等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合格者,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注:以上政策如与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不符,以省教育考试院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二)综合素质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1.组织:我院聘请专家成立综合素质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2.形式: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集体评分;进行心理测试。

3.总分:200分。

4.考生须在2016年4月22日,按我院通知的时间要求,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到我院报到,确认身份后,我院发放“综合素质面试”准考证。考生须持“综合素质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综合素质面试。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收费标准

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综合素质面试加试报名考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07〕423号文件,报名费20元/考生,综合素质面试费60元/考生,合计80元/考生(考生来我院报名参加面试时现场收取)。

八、加分政策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1.我院将根据考生2016年前(含2016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每科加2分。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在高中阶段获地级市及以上各类表彰的考生,国家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三等奖加15分;省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市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在高中阶段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等加20分,获地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等加15分。

3.体育、艺术特长加分。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者加20分,艺术考级十级证书者加15分。

4.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日前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综合素质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5.加分情况,由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注:1.以上政策如与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不符,以省教育考试院最新文件为准。

2.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同一条款的多项加分条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三)相关要求及程序

1.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1日前通过EMS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综合素质面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2.加分情况,由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九、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政策性加分;

(二)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考生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序;

(四)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十、日程安排

十一、监督机制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学院党政领导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我院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锡路8号(214028)

咨询电话:招生就业处0510-85345168、85343250

传    真:0510-8534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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