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单招网-专业的高校招生咨询服务平台 返回首页
2050728072
010-69659766
华北地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华东地区 山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江西 安徽 福建
华南地区 广东 广西 海南  
华中地区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北地区 陕西 甘肃 宁夏 新疆 青海  
西南地区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河南单招 > 单招政策

大学生服务基层助学贷款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财政代偿

2016-10-08
摘要:全省2016年大学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启动申报,符合条件者10月底前可向服务单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代偿申请,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可代偿8000元。 按照规定,凡我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前往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及以上且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级者,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及发生的利息由财政实行代偿。 2016年10月31日前(含)服务基层期满,符合代偿条件的所有高校毕业生,可向服务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
全省2016年大学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启动申报,符合条件者10月底前可向服务单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代偿申请,本专科学生每年最高可代偿8000元。   按照规定,凡我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前往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及以上且服务期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级者,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及发生的利息由财政实行代偿。   2016年10月31日前(含)服务基层期满,符合代偿条件的所有高校毕业生,可向服务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代偿申请。服务期满后符合代偿条件但超过两年仍未按规定办理代偿手续的服务基层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代偿资格。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相应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本文章由阳光招生网整理并转载发布,如有异议请联系客户及时删除,谢谢合作!
(阳光招生网-中国专业的高校招生教育咨询服务平台,先设有高考资讯、高校院校库、招生简章、批次线、专业目录、志愿填报、高考常识、特殊招生、高校视频、高校电话、高校微信、高校微博、咨询室栏目,提供最新、最准备的普通高考招生信息,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有效的信息。)
视频栏目
网站介绍】 - 【广告合作】 - 【网站声明】 - 【友情链接】 - 【公司介绍】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服务电话:010-60685631 15901286490 QQ:307197578 邮箱:xiaoxing860903@126.com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东路一号209室

高校单招网由北京东方鹏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 高校单招网信息管理中心 京ICP备13039119号-3  京公网安备xxxxxx号

高职单招、自主招生、对口单招、春季高考、单考单招、三位一体、提前招生、农村、体育、艺术类招生、中专高职特殊招生咨询服务——高校单招网为您择校提供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