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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6-09-27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洛阳科技职业学院;简称:洛科院;院校国标代码:14480;河南省招生代码:6391。

第五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学院路;邮编:471822。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  基本情况

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国标代码:14480],具有独立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地处十三朝古都洛阳,周边邙山涧水相邻,工厂企业林立,环境优美宜人。

长期以来,学院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8万余名人才。

学院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走出了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特色发展之路,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绩,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学院建有信息楼、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学生公寓、餐厅、游泳场、电子商务实训中心、数控实训中心、汽车实训中心、客户信息服务实训中心等配套建筑。学院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100余万元,其中计算机中心设备1100余台;焊接设备120台/套;实训车辆50台;汽车维修实训设备277台/套;挖掘机8台;电子、电器、电讯设备2500台/套;电信商务设备379台/套:数控加工设备116台;电子商务设备66台/套:物联网设备54台/套;语音设备98台/套;烹饪操作台12个。学院还设有生物实验室、形体实训室、琴房、画室、机械传动演示室、汽车电器实训室、汽车电控实训室等,能够同时满足400人实习的电子生产线4条,多媒体教室82个。学院图书馆藏书38万册,另有电子图书9万册,中外期刊360种,并配有先进的微机处理系统和电子阅览系统。

专业特色是学院一大优势。洛阳市是“中国制造业名城”、国家“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学院开设专业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需求,就业优势明显。学院高职层次开设有:软件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金融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药品生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会计、表演艺术、艺术设计等专业。

校企结合是学院一大特色。学院本着“办一个专业,建一个实体,兴一份产业,创一个品牌”的原则,所开设专业都有与企业结合、与社会接轨的直接生产产品的实训中心。

学院发展思路清晰,办学理念先进,教学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一所生机勃发、前途辉煌的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院招生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还要求无肢体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疾病等。

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招生计划

                  招生层次

1

金融管理

三年

6200

5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

2

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

三年

6200

4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

3

软件技术

三年

6200

3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

4

电子商务

三年

6200

5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

5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三年

6200

4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

6

人力资源管理

三年

6200

3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

7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6200

5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

8

建设工程管理

三年

6200

3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

9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三年

6200

4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

10

药品生产技术

三年

6200

3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

11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6200

3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

12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6200

3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

13

会计

三年

6200

5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

14

数控技术

三年

6200

4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

15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三年

6200

4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

16

表演艺术

三年

6200

1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艺术、非艺术生均可报考

17

艺术设计

三年

6200

10

高中生(文理兼收)、中职生,艺术、非艺术生均可报考

合计

 

 

 

600 

第六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 报名

符合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到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提交和省招办信息采集一致的考生号、报名序号等材料。

(二) 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时,须同时填报专业志愿。

(三)  确认报名信息和领取准考证

1.学院依据考生报名信息,与河南省招生办结合,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于4月2日-4月9日在学院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

2.经资格审查后公示的考生,请于4月9日前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确认报名信息,领取准考证。逾期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者取消报名资格。

3.确认报名信息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与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河南省2016年高考考生号(14位)和报名序号(12位)。

4.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第七章  考试项目及考核方法

考试由文化科目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种类型安排考试及考核内容。

(一)普通高中生

1.文化科目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

(4)考试时间:4月10日上午8:30--11:00。

2.职业技能考核

(1)测试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2)测试方式:形式为技能操作或面试。

(3)测试分值:150分。

(4)测试时间:4月10日下午14:00开始。

(二)中职学生

1.文化科目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20分;

(4)考试时间:4月10日上午8:30--11:00。

2.职业技能考核

(1)测试内容: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实验操作、技能操作等。

(2)测试方式:形式为技能操作或面试。

(3)测试分值:180分。

(4)测试时间:4月10日下午14:00开始。

(三)照顾政策加分

1.“照顾政策加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生源考生和各类中职生源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2.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第八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成绩需达到我院单独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加试口语,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20日起录取学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第九章  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1.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平时考绩奖等奖励制度。按照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文件要求,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元-4000元/年、校内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章  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3月22日-3月27日:考生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 填报单招报名信息

3月29日:学院在省招办网站下载单招报名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4月2日-4月9日:在学院网站公示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名单

4月9日: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4月10日:考生到学院参加文化科目与职业能力测试

4月18日-25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4月25日起: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河南省政府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二章    附则

(一)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对以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章程由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9-63087788  63087766(传真) 

邮    箱:lykjzyxy@163.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学院路

邮    编:47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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