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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工商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2016-09-27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高素质职业技能型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职成发[2013]181号)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16年为使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有序实施,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国标代码:14412

办学性质: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

学院地址:贵州(清镇)职教城西区(清镇市双桥路105号)

咨询电话:0851-88518111 传真:0851-88518333

组织机构: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招生办公室、教务处、纪检审计处等人员组成。招生办公室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职业适应性测试,纪检审计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由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

学院简介:

学院位于贵州(清镇)职教城西区,是职教城首家入驻高职院校。规划占地1000亩,现建有教学楼、学术报告厅、实训楼、图书馆、400米标准田径场、学生公寓、大学生户外拓展基地、音乐喷泉广场、汽车驾驶培训基地等多种设施。取得全国自学考试考点资格、贵州省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职业英语考试考点等资格。下设护理学院、会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设计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十三五”期间在校学生将达18000人。

学院遵循“产教结合、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全面实施学分制、操行分制和“职业化”学生管理模式。同时大力开展校企合作,积极与政府机构、人才交流中心和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学院坚持“以父母之心育人”的教育理念、秉承“帮助学生成功”的办学宗旨;努力培养“动手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技能型人才;致力于服务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立足贵州、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把学院打造成学生和家长信赖、用人单位信任、政府和同行认可的应用型大学。

二、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

三、报考条件、时间及方法

1、报考条件

参加贵州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已参加各市、县(市、区、特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时间及方法

符合我院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10日8∶00至3月15日17∶00,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章程和《省招生考试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我院第一志愿,并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到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毕业学校盖公章)于4月4日前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四、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时间、方法

1、 考生于2016年4月7日(上班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职业适应性测试科目准考证;

2、我校于2016年4月8日开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院专业教师组成职业适应性测试组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个人特长、表达与思考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

3、我校于2016年4月20日前,按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和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gzgszy.com)

进行公示。

五、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2、分类考试成绩评定

分类考试总分为25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分类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满分为15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分数换算细则如下: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1。

( 2)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院组织测试评定,满分为100分。测试内容包括考生的职业兴趣、个人特长、表达与思考能力等综合素质。

3 、学校对参加分类考试考生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4、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5、特殊专业录取要求:(1)护理、助产专业须女生155CM以上,男生165CM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2)社会体育专业(跆拳道与空手道职业教练方向)身高须女生155CM以上,男生165CM以上。社会体育专业(中小学体育教育方向)符合贵州省体育类高职录取条件;(3)药品生产技术专业限招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4)空中乘务专业身高须男生170CM、女生165CM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5)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限招男生,身高175CM至185CM,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和色素异常,身体符合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

6、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7、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1、成立由纪检审计处负责人参与的分类考试招生监督小组,切实维护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所有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工作要求。

2、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教务部门组织专业教师组成测试小组进行测试并进行摄像,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51-88508352,联系人:陈老师。

3、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完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测试成绩,考生录取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信息。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分类考试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分类考试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七、附则

1、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工商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3、本章程由贵州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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