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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单招)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培养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高素质职业技能人才,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2016年面向贵州省分类考试招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一所高职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代码:14559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地址:贵州省威宁自治县滨海大道
学院占地面积750亩,规划建筑面积22.5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亿元人民币。学院于2012年8月正式动工兴建,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3.5亿元,已建成11万平方米校舍并投入使用,可满足6000名在校生学习生活需求。
2、专业设置:学院面向市场,立足改革,锐意进取,建立了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办学体系,目前,学院以特色为根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建设“装备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等专业群,共15个专业,主要面向贵州省招生。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320人
序号 | 专业代码 | 分类考试招生专业 | 分类考试招生人数 | 科类 | 学制 |
1 | 5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5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2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5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3 | 580410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15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4 | 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15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 | 630302 | 会计 | 15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6 | 630303 | 审计 | 10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7 | 630201 | 金融管理 | 9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8 | 630301 | 财务管理 | 9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9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6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10 | 630801 | 电子商务 | 6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11 | 640101 | 旅游管理 | 9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12 | 640301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3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13 | 630903 | 物流管理 | 6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14 | 630902 | 物流信息技术 | 6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15 | 650103 | 广告设计制作 | 3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三、报考条件、时间及方法:
报考条件:
(1)符合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取得高考报名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
时间及方法:
1.考生于3月15日前百度搜索“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或输入网址http://www.gzgmzyxy.com,在“招生就业栏目“下载《贵州工贸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报名信息表》,填写个人信息,并将表格发送到gzgmxy@126.com邮箱。考生填报前应认真阅读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并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专业志愿可报两个专业。
2.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3月5日8∶00至3月10日17∶00,根据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目录及本人意愿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并按规定的时间到我校参加技能适应性测试。考生也可于3月10日前到我校提出申请。
3.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收取100元/生,测试时收取(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考生报名时须认真填写高考报名号、中学学籍号、身份证号、姓名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我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满分为150分。
五、录取原则
1.按“文化知识+技能测试”的评价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我院分类考试招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占排序总分值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
3.被多所高职(专科)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自主选定1所高职(专科)院校。
4.公示无疑被确定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考。
5.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院招生录取专用章,经邮政寄送录取考生。
六、监督程序及公示办法
1、2016年4月20日前,按照本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zszk.com)进行公示。我校将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2、学院将成立考试命题和考试监督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分类招生考试工作。我校将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的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学院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57-633930913595711687(杨老师)15285718888(许老师)15934711152(夏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gzgmzyxy.com
七、附则
1.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工贸职业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2.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由贵州工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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