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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2016-09-27

 

2016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学校简介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管理、省市共建、顺德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或奖励。

200512月,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7月,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重点培育高等职业院校立项进行建设,并于2010年通过验收。20099月,学校被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201012月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第一批立项建设单位,并于201311月以优秀成绩通过验收。

学校现设有9个二级学院和1个教学部(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应用化工技术学院、医药卫生学院、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外语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共有招生专业49个,全日制在校生15700人,全校教职工总数907人,其中高级职称229人。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

招生对象

制冷与空调技术

3

40

5500

理科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30

55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40

5500

通信技术

3

40

5500

应用化工技术

3

150

5500

工业分析技术

3

150

5500

食品质量与安全

3

50

5500

家具设计与制造

3

45

5500

风景园林设计

3

45

5500

环境艺术设计

3

45

10000

美术类

展示艺术设计

3

45

10000

摄影与摄像艺术

3

30

10000

康复治疗技术

3

25

5500

文科、理科、体育、音乐类兼招

工商企业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3

35

13000

酒店管理

3

150

4500

旅游管理

3

30

4500

会展策划与管理

3

50

4500

烹调工艺与营养

3

90

5500

社会工作

3

50

4500

文秘

3

30

4500

应用英语

3

40

5500

应用日语

3

20

5500

合计

 

1230

 

 

 

(二)招生对象: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

康复治疗技术

3

25

5500

酒店管理

3

80

4500

旅游管理

3

25

4500

烹调工艺与营养

3

25

5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50

5500

电子商务

3

50

4500

文秘

3

20

4500

应用英语

3

20

5500

合计

 

295

 

三、报考条件

1.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艺术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3.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2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