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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考试形式及录取办法

2016-09-27

考试形式及录取办法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一)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考生入学测试总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 分。 

(二)综合文化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和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照1:1.5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若第一志愿名额未满则从第二志愿增补。

(三)录取总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录取办法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五)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录取通知书。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高考时可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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