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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清远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公办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有“珠江三角洲后花园”之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宜居城市——清远市。清远市毗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广清高速、京珠高速、广乐高速、京广高铁、京广铁路纵贯南北,距广州市中心仅60公里,交通便捷。
学院新校园首期工程面积逾千亩,建筑面积25.64万平方米。拥有包括6个中央、省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在内的较为完善的校内教学设施。学院设有护理学院、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外语与经贸学院、信息技术与创意设计学院、旅游家政与艺术学院、食品药品学院(农业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7个二级学院。学院面向全国9个省(市)招生,现有高职在校生13348人,成人教育学生4000多人。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由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型”教师和外聘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现有专任教师578人,聘请校外兼职教师257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20多人。
学院确立了“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谋发展,以特色铸品牌”的办学理念和“以高职教育为主体、面向市场、服务地方,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学院先后被授予“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省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2005年5月,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视察我院时对学院工作予以肯定,并为学院题词:“兴教育才,科学发展,清远宏图,蟠龙腾飞。把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全国一流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学院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3年11月,学院被确定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近年来,学院注重加强内涵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重点专业及重点专业群为龙头,建立互利双赢的校企合作机制,在实训基地共建、双师素质教学团队建设、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改革与建设、推进“双证书”教育、开展“订单式”培养与毕业生就业等方面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取得明显成效。学院以现代学徒制为了引领,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以项目化课程改革为抓手的教师职教能力测评工作,促进教师职教能力的提高。学院不断完善实训条件建设,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达6620多万元。学院重视质量管理,2008年5月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近年来学生在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类技能比赛中屡屡获奖,取得好成绩。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逐年提升。学院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潮中,不断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高校应有的作用。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高职教育重点专业建设项目6个,省级教育精品资源共享建设课程3门,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4个,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我院2014年以来通过各种竞争方式获得央财、省财各类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3620多万元。近三年市级以上和各类横向项目共计约60个,获得发明专利(含实用新型)技术16项。
蟠龙山下,北江之滨,优美的校园环境,完善的办学条件,成就“蟠龙宝地,学子家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热忱欢迎您的到来!
自主招生是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收高中和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接受高等教育,并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及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由高职院校组织命题、考试、评卷、面试,选拔录取到相应专业进行培养。经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我院2016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只需要通过我院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不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我院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费、住宿、管理、文凭等方面完全相同。
二、招生计划
(一)普通试点专业(面向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学制 |
招生计划(人) |
学费
(元/年) |
材料工程技术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40 |
55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120 |
5500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55 |
5500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55 |
5500 |
家政服务与管理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130 |
4500 |
旅游管理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60 |
450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50 |
4500 |
行政管理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50 |
4500 |
物流管理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60 |
4500 |
市场营销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60 |
4500 |
商务英语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60 |
5500 |
会计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60 |
45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60 |
5500 |
电子商务技术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60 |
5500 |
影视动画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60 |
5500 |
食品生物技术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160 |
5500 |
医学美容技术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3年 |
50 |
5500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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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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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住宿费1000元/年;
2.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填报1个专业志愿,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学或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3.由于用人单位要求,请女生身高153厘米以下、男生身高168厘米以下或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由于用人单位要求,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食品生物技术、家政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专业。
(二)普通试点专业(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学制 |
招生计划(人) |
学费(元/年) |
学前教育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年 |
80 |
4500 |
旅游管理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年 |
60 |
45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年 |
50 |
550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年 |
26 |
550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年 |
40 |
55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2年 |
29 |
5500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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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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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住宿费1000元/年;
2.由于用人单位要求,转氨酶异常考生慎重报考旅游管理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3.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填报1个专业志愿,正式录取后,不得转学或转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艺术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报考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四、面向中职生招生所对应中职专业、技能证书及证书要求
(一)报考对应的中职专业
高职专业 |
对应中职专业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汽车运用与维修、交通运输管理、汽车制造与维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工程技术、制冷设备运行与维修、通信技术、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电气工程技术、工业自动控制、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机械加工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等电子类、机械类、机电类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及外设维修、网站建设与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客户信息服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等计算机类专业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图形图像处理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网站建设与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平面设计、动画制作、工艺美术、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等专业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及外设维修、网站建设与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客户信息服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等计算机类专业;应用电子技术、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家电品质管理、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工程技术、工业自动控制、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电气技术应用、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制造、微电子技术与器件制造、化工仪表及自动化、通信技术等电子类、机械类、机电类专业 |
(二)报考专业所要求对应相关技能证书要求
专业名称 |
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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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技能证书(只需以下证书中的一种) |
等级及发证机关 |
学前教育 |
育婴师、保育员 |
省级以上人社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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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综合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旅游管理 |
前厅服务员、餐饮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导游员、酒店职业英语、调酒师、茶艺师、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收银员、秘书(涉外)职业资格证、涉外秘书、秘书、文秘、商务秘书、电子商务员、电子商务师、公关员、会展管理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办公软件应用模块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会计软件应用模块会计电算化员、营销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商品营业员、公共营养师、美容师、美发师 |
除导游员证只需初级导游员证以外,其余证书必须是省级以上人社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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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酒师 |
国务院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中心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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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 |
财政部主考的技能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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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 |
省级以上旅游部门主考(或授权)的技能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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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础综合证书、旅游证书、会计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漆工、汽车空调机装调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摩托车维修工 |
省级以上人社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维修电工、家电产品电子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移动电话机维修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汽车维修电工、电焊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数控车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加工中心、焊工、钳工、镗工、铣工、车工、刨工、磨工、智能楼宇管理师、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师、计算机(微机)修理工等电子类、机电类、机械类、计算机类相关证书,包括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AutoCAD)平台绘图员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省级以上人社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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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计算机证书 |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电子商务师、企业信息管理师、开源软件开发与应用能力等级证书、计算机操作员、网络管理员、网络操作员、计算机网络操作员、程序设计员、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程序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数据库操作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网页制作员、网络管理员、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多媒体软件制作员(含视频编辑模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证书:图像制作员、图形图像处理模块操作员、数字视频合成师、音视频设备检验员、动画绘制员、数字视频(DV)策划制作师、多媒体作品制作员、网络课件设计师、数字视频合成师、图像制作员、图形图像处理模块操作员、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图形图像应用处理员、商业美工、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计算机类中级证 |
省级以上人社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网络编辑员、智能楼宇管理师、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师、计算机(微机)修理工、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网络课件设计师、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网络工程师、计算机网络操作员、网页制作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网络设备调试员、网络编辑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局域网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网页制作员、微型计算机安装调试维修、因特网应用、应用程序设计编制、多媒体软件制作、数据库应用、办公软件应用操作员、图像制作员 |
省级以上人社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
注:报考专业必须与我院招生专业和技能证书属于同一专业类别。
五、自主招生报考办法及时间
(一)获取高考考生号:未获取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中职学校应届生及其他往届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16—20日(具体请咨询当地教育局招生办)。
(二)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网上预报名时间为3月10日—3月20日,考生凭2016年高考考生号进入我院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直接递交手写报名表形式)。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1.网上预报名:用IE浏览器打开我院网站主页www.qypt.com.cn,进入“招生就业”版块,登录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在网上输入个人报名申请资料,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各项内容,并上传免冠彩色数码照片(蓝底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片,小于100K)(最好用高考报名系统下载的相片),信息不完整、不规范视作报名不成功。
2.提交报考资料:考生网上成功报名后,需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高中或中职学校审核(往届生可直接将报考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送抵我院招生办现场审核)。报考资料清单如下:
(1)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资料清单:
①2016年自主招生报考资格审查表(高中生)(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毕业学校根据审查表各项要求对报考资料进行审查);
②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报考的外省户籍考生有关证明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才需要提供);
③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网上填完表后方可网上打印,并且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和所在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④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核原件);
⑤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⑥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或报名回执复印件;
⑦考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复印件。
(2)应届中职毕业生报考资料清单:
①2016年自主招生报考资格审查表(中职生)(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毕业学校根据审查表各项要求对报考资料进行审查及盖章);
②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报考的外省户籍考生有关证明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才需要提供);
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表(网上填完表后方可网上打印,并且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和中职学校盖章签署意见,打印后所有信息不得修改);
④符合要求的中级技能证书复印件(公章页、证书号码页、成绩页);
⑤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当天验证原件);
⑥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⑦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或报名回执复印件;
⑧符合免试或免技能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公章,在笔试当天验核原件)。
(3)往届毕业生报考资料清单:
①往届中职毕业生需要提交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毋须学校盖章,其它要求请参照应届中职毕业生;
②往届高中毕业生需要提交高中毕业证复印件,复印件毋须学校盖章,其它要求请参照应届高中毕业生。
3. 提交材料要求:
(1)应届考生所在学校均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报名表上无考生签名、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2)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我院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学校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纸质报名材料严格按照要求一次性缴齐,不接受补缴。
(3)报考资料必须在3月23日17:00前送抵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收,电话:0763-3936666,建议通过顺丰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4008111111”或中国邮政EMS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11185”寄送,建议同一学校或班级的报名材料可一起快递寄送)。
(三)报考资格复核及体检要求:
我院招办对报考资料进行复审,审核结果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考生必须在4月9日考试时携带所有原件到我院,进行报考资料原件审核,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考生必须在4月份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应届生所在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高考体检。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高考报名点领取体检卡后根据要求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高考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请于4月9日将高考体检卡复印件报送我院招生办。高考体检卡复印件必须由所在学校审核后,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确认。)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四)打印准考证
3月30日考生可凭身份证号码与姓名在我院招生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上自行查询。审核通过并已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于4月6—8日登录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安排及说明(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一)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
1.笔试科目及考试时间:综合文化知识(4月9日上午),面试(4月9日下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地点: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
(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1.笔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具体时间见准考证):综合文化知识(4月9日上午),专业综合理论(4月9日下午)、专业技能考试(4月10日)
2.地点: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
(三)其它说明
1.考试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采用纸质试卷,在答题卡上做答;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在相关场室进行。
2.考生均需要根据类别参加面试或技能考核,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作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
七、录取时间安排
(一)5月10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5月下旬至6月初,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录取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技、体、美,择优录取。
(二)本着德、智、技、体、美全面衡量的原则,分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和按考生的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及专业技能考核(面试)两科或三科考试累计总分(包括附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分相同时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
拟录取名单报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即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自主招生录取院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九、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
2016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报考普通试点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考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报考普通试点专业的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
(二)中职毕业生考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及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十、考试范围(详细内容请登录我院招生网考试大纲)及免试条件:
(一)报考普通试点专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二)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三) 对于在校期间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审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奖考生须填写“免试就读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申请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获奖文件复印件。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时 间 |
工作内容 |
3月4日前 |
报名系统调试升级 |
3月上旬 |
提交招生方案与招生章程 |
3月上旬公布 |
公布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公布考试大纲 |
3月16-20日 |
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到就读学校或市县招办) |
3月10-20日 |
自主招生网上预报名(www.qypt.com.cn:3088) |
3月21日前 |
考生准备报名材料并由所在中学或中职学校审核 |
3月23日前 |
中学或中职学校将报名材料送交我院招生办 |
3月29日前 |
审核中学或中职学校上交的报名材料,公布合格名单 |
4月份 |
参加高考体检 |
3月31日前 |
中学或中职学校、考生将考试费用送交我院 |
4月4日前 |
财务完成审核收费情况 |
4月6日 |
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报名资格审核是否通过,通过者可打印准考证。 |
4月8日前 |
组织完成命题、组卷、印刷试卷
2、编排理论考试试室(每试室30人)
3、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对口自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中发放电子版准考证,由学生自行打印后携带参加考试 |
4月9日 |
上午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下午中职考生参加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普通高中考生参加面试,考后报考材料原件审核 |
4月10日 |
中职生参加专业技能考试 |
4月30日前 |
学校进行评卷并公布考试成绩 |
5月5日前 |
考生补交高考体检卡复印件 |
5月10日前 |
公布拟录取名单,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试结果 |
5月10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二、时间安排表
十三、考试费用及收费办法
(一)考试费用: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各专业考试费用如下表:
表一:普通试点专业高中毕业生报考收费标准
专业 |
科目 |
收费标准
(元/人) |
合计(元/人) |
材料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营销与服务、家政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商务英语、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技术、影视动画、食品生物技术、医学美容技术 |
笔试 |
120 |
200 |
面试 |
80 |
表二:中职毕业生报考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
笔试收费标准 |
技能考试收费标准 |
学前教育 |
70元/生 |
80元/生 |
旅游管理 |
70元/生 |
80元/生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70元/生 |
90元/生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70元/生 |
70元/生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70元/生 |
70元/生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70元/生 |
70元/生 |
(二)收费办法:
1.网上支付:在报名系统上根据提示直接网上支付,凭身份证在4月9日到我院收费室(西11-101室)领取收据。
2.银行转帐:如选择银行转帐方式缴交考试费用(包括笔试费用和技能考试费用),原则上由所在学校统一收取,由学校统一通过银行转帐,转帐后请将交费名单制表(见附表格式)电邮到cwkluoaijing@163.com。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高中(中职)学校名称及各专业报考人数,并告知银行柜员务必输入电脑,否则无法确认是否交费。如个人汇款,汇款单必须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专业(否则没法查询是否已缴费)。我院账号收款单位: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账号:4400176030105300417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附表: XXXX学校汇款总表
序号 |
姓名 |
考生号 |
考生类别 |
身份证号 |
报考专业 |
是否报学徒制专业 |
交费金额(笔试与技能考核合计) |
汇款日期 |
1 |
张三 |
|
注明高中生、中职生 |
|
|
|
|
|
3.收费截止日期:3月31日前。
4.汇款情况查询电话(财务处收费科):0763-3936966
(三)特别说明:不按上述时间及要求缴交考试费用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十四、答考生问
(一)什么是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是指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专业毕业生,到高等职业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接受高等教育,并取得相应专业专科毕业证及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由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命题、考试、评卷、面试,选拔录取到相应专业进行培养。经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批准,2016年为我院第七年面向高中生和中职生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二)自主招生的考生与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有何异同?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只需要通过我院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不需要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我院录取后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学费、住宿、管理、文凭等方面完全相同。
(三)学习形式如何?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四)考生了解招生信息的渠道主要有哪些?
我院招生信息网。考生报名,笔试和面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均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招生网址:www.qypt.com.cn:3088。
十五、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部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杨老师
监督电话:0763-3936699 传真:0763-3936699
电子邮箱:qzyjjs@qypt.com.cn
十六、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 邮政编码:511510
邮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招生咨询电话: 0763-3936666、3936555
汇款情况咨询电话:0763-3936966 自主招生咨询Q群:195881330
传真:0763-3936888 电子邮箱:qyzyzhao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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