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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我院作为国家骨干示范高等职业院校的优势,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学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我院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6年学院自主招生招收高中生专业16个,计划为975人,招收中职生专业1个,计划为50人,总计划为1025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三、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备注: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四个专业在天河校区上课,其他专业在从化校区上课。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广东省户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学业水平考试三门都需取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或以上等级。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院供用电专业大类相对应,具体专业为:水电厂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水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与运行、反应堆与核电厂运行、风电场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维护、输配电线路施工与运行、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火电厂热力设备运行与检修、火电厂热力设备安装、火电厂热工仪表安装与检修、火电厂集控运行、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于维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技术应用、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应用 。考生报考需取得如下技能证书的任意一种:维修电工(中级)、低压配电电工(中级)、电气试验工(中级)、制冷设备维修工(中级)、电气值班员(中级)、送电线路工(中级),以上证书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放等省级以上人事劳动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四级以上(含中级/四级)技能等级证书均可。
3.符合《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中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参加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按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3月7日—3月10日,阅读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流程和须知,准备报考所需材料、电子相片(证件照)。报考需提供高考准考证号,请没有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于3月16日—3月20日到考生所在学校或地级市招生办补报名;
(二)网上报名:3月10日—3月20日,在我院自主招生网站上注册用户,获取报考序号,登录系统填报资料(3月20日下午17:00系统截止报名);
(三)审核与打印资料:3月10日—3月20日,我院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登录系统打印报名表;
(四)缴纳报名费:3月22日-3月28日,考生须按照学院有关缴费说明到中国建设银行缴交报名费(收费标准:普高生100元/人,中职生120元/人),凡在3月28日下午17:00点前尚未缴费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
(五)公示笔试名单:3月29日-3月31日在我院网站公示自主招生笔试名单。
(六)打印准考证:4月1日开放系统给考生打印自主招生笔试准考。
(七)缴交报名资料: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至17:00)-9日(13:00-17:00)
为方便考生和家长,我院在4月8日和9日接收考生缴交报名资料,考生需按照要求到我院从化校区招生办服务大厅(水电中心一楼)上交送审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所有上交的复印件资料统一为A4纸张规格,并按顺序进行整理和排序。
1.高中生:高中生需要审核的原件为身份证、户口本、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其他需要上交的材料规范如下:
(1)2016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审核通过后在我院自主招生系统打印,并按照要求在就读学校相关部门盖章和签署推荐意见);
(2)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复印件(在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广州市考生则在广州市高考报名系统打印);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统一复印在一张A4纸张上);
(4)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考生本人页,统一复印在一张A4纸张上);
(5)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如有发现作假即刻取消报名资格);
(6)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生需上交)。
2.中职生:中职生需要审核的原件为身份证、户口本、免试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书原件(中职往届生)、技能证书原件。其他需要上交的材料规范如下:
(1)2016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审核通过后在我院自主招生系统打印,并按照要求在所在学校学籍部门盖章和签署推荐意见,往届生无须签署意见);
(2)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复印件(在广东省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广州市考生则在广州市高考报名系统打印);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统一复印在一张A4纸张上);
(4)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考生本人页,统一复印在一张A4纸张上);
(5)技能证书复印件;
(6)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生需上交)。
五、招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3月7日前,制订自主招生录取章程,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3月7日前,在学院招生办网站发布自主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三)3月10日-3月20日,接受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考生于3月22日-3月28日到中国建设银行缴交报名费。
(四)3月29日前,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审核考生报名资料,并于3月29日-3月31日在我院自主招生网站公示笔试名单。
(五)4月1日-4月8日,开通打印准考证功能,考生自行彩色打印本人准考证,该证和身份证将作为进入考场的凭证。
(六)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至17:00)-9日(13:00-17:00),到我院从化校区招生办服务大厅(水电中心一楼)上交考生报名资料。
(七)4月9日,在我院从化校区进行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4月13日-15日,公布面试考生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排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各专业面试名单,并于4月13日予以公示,为其三天。
(九)4月17日,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普高考生)、技能测试(中职考生),面试与技能测试的方式、内容将按照公示的面试考试大纲执行。
(十)5月1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学院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的累计总分,分专业排序后,确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
(十一)5月15日前,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十二)6月1日前,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三) 9月初,与2016年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上述时间安排以网站公示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
六、考试形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面试”的考试形式,中职毕业生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 分;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其他
(一)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 考生被录取后按录取专业单独编班、单独考核、单独评价,不能调整专业。已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考,但不能参加专科层次的录取,可参加本科层次的录取。
(二)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自主招生旨在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优秀考生,如某一专业报考人数和整体考核水平达不到要求,学校有权减少该专业计划并调整到生源充裕的专业。在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则根据累计总分排名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
(四)中职生免试优录政策相关说明。对符合免试优录政策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或免除部分考试。原件需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和审核,复印材料必须在现场确认时与报名材料一起送达我院招生办,否则无效。同时,免试优录的具体情况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1、根据教育厅2016年自主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在校期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和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按照政策程序免试录取。
2、在校期间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和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和三等奖者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中可免除“技能证书”,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五)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执行。普通高中生毕业生为100元/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120元/人。
(六)信息发布。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水电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办
从化校区地址: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环市东路767号水电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招生热线电话:020-87993480、87993486、87993831
天河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122号图书馆903
招生热线电话:020-38490923、384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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