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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取得甘肃省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毕业生,其中“三校生”(即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考生凭2016年高考报名考生号报名。
(二)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须在原报名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并达到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报名方法、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符合单独测试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lvu.edu.cn)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栏目(含单独招生报名和特殊类考生报名两类)报名。普通类考生在单独招生报名栏目下报名,体育特长生和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动漫、影视类专业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考生在特殊类考生报名栏目下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报考专业,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即专业第一志愿、专业第二志愿。其中三校生只能选择与自己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大类一致的专业,不得跨类填报;动漫、影视类专业获奖考生只能填报获奖专业,不能调整专业。
2、现场报名: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来我院招生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 3月27日。
(三)资格审查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对报考学院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于2016年3月30日前公布,考生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或电话至学院招生就业处查询。
(四)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3月30日至4月3日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考生须到指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汇款,汇款时根据学院招生信息网提供的汇款样表(资格审核结束后发布)填写内容,汇款账号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账号为准,缴费成功后,考生需保留好汇款凭证备查。缴费截止时间4月3日17:00,缴费不能跨行转账或汇款,必须在中国建设银行柜台进行汇款,因跨行和逾期汇款造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请考生在缴费前确认自己是否已通过资格审查,若由个人原因导致错误缴费的,由本人负责。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考试费缴费成功后,考生于4月5日至8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未缴费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视为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报考我院的考生,不得同时兼报其他院校,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凡参加学院2016年单招测试的考生(含体育特长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
动漫、影视类专业获奖考生不参加学院综合测试,只参加专业测试。
(一)综合测试时间:2016年4月9日 上午9:00-12:00。
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安排的地点为准,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二)体育特长测试时间:
2016年4月11日 上午9:00开始
测试地点:学院总校区体育场
(三)动漫、影视类专业获奖考生专业测试时间:
2016年4月9日 上午9:00开始
测试地点:学院总校区综合楼4楼动漫实训基地
携带材料:准考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测试方式、内容及考评办法:
(一)测试方式:
综合测试采用笔试方式;
体育特长测试采用素质+专项测试方式;
动漫、影视类获奖考生专业测试采用面试方式。
(二)测试内容:
综合测试:初、高中阶段基础、综合知识;
体育特长生:足球、篮球专项素质;
动漫、影视类获奖考生专业测试:专业基础知识。
(三)测评办法:
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五、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办法:
1、75个贫困县区:
按照考生单独测试的成绩,分县区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两个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按其服从专业志愿录取;未完成的贫困县区计划调入所在地州市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仍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75个贫困县区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省内计划: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体育特长生:
综合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后,根据足球、篮球项目按照体育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 动漫、影视类获奖考生:
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审核的考生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四)凡被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6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2016年度普通高考。
(五)录取结果可从学院招生信息网《高考录取查询》上查询。
(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七)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调整专业,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八)单独测试招生的考生身体状况要求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并按标准执行。
六、监督机制与申诉渠道:
(一)学院在单独测试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就业处全过程参与单独招生、测试、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
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子邮箱:jcs@lvu.edu.cn
电 话:0931 – 7618942
七、关于考试违纪的处理办法:
(一)学院单独测试招生考试中,若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学院单独测试招生工作实行小组负责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谁签字,谁负责”。所有考生资料均要保存备查。
八、未完成的计划纳入到2016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
九、咨询方式:
电 话:0931-7785145 传 真:0931-7785113
电子信箱:zsjyc@lvu.edu.cn
十、本招生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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