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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简章

2016-09-23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主办、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2008年入选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入选国家骨干高职院校,2015年入选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

学院坐落在秀丽宜居、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淮安市。这里交通便利,新长铁路、宁连高速、京沪高速、京杭大运河等穿境而过,涟水机场通达国内30多个大中城市,是新兴的交通枢纽、台资高地和江淮平原的重要商埠。学院占地1500亩,总建筑面积30万平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学院紧临周恩来纪念馆、吴承恩故居等游览名胜,环境清新优雅,文化氛围浓厚,是青年学生求知读书的理想学府。

学院设有食品学院、药学院、酒店学院、财贸学院、健康学院等5个二级学院以及机电系、信息系2个系,开设食品、医药、生物、机械、电子、信息、旅游、烹饪、工商管理和人文社科等各类专业45个。

学院秉承“立德尚能,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不断深化“多元融合,学做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微软、大众、蒙牛、松下、雨润、柳工集团、扬子江药业等多家知名企业广泛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合作。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连续六次12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内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职(或等同高中学历)毕业生。报考文理兼招专业,学业水平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美术)专业,七门必测科目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不合格视为D级;退役士兵学测成绩不做要求。未参加高考报名或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单独招生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或相关必测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拟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审核和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院系名称

专业名称

计划

学费
(元/年)

招生科类

专业咨询电话

食品学院

食品加工技术

100

5300

文、理兼招

13511543977

食品营养与检测

100

5300

文、理兼招

15152358371

食品质量与安全

100

5300

文、理兼招

13770398321

药学院

药学

100

6200

文、理兼招

15298690387

药品生产技术

100

5300

文、理兼招

13952381014

药品质量与安全

100

5300

文、理兼招

15061232001

酒店学院

烹调工艺与营养

100

4700

文、理兼招

13912085846

西餐工艺

100

4700

文、理兼招

13852388909

酒店管理

100

4700

文、理兼招

15152829463

财贸学院

会计

100

4700

文、理兼招

13615143405

审计

100

4700

文、理兼招

15061415952

市场营销

100

4700

文、理兼招

15005236865

物流管理

100

4700

文、理兼招

13952336557

健康学院

保健品开发与管理

100

5300

文、理兼招

18262823927

机电系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0

5300

文、理兼招

13651542551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100

5300

文、理兼招

1386165970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0

5300

文、理兼招

18252403101

信息系

艺术设计

100

6800

美术类

1866299363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100

5300

文、理兼招

15950372961

合计

 

1900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20日。

3.报名网址: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或江苏教育考试院。

4.报名程序: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流程填报信息,使用网银支付文化联测费,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申请文化联测免试的考生可对照免试条件自主决定是否支付文化联测费。

四、志愿填报

考生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五、考核办法

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实行“文化联测+综合素质测试”综合考核。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为面试(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为静物素描)。

1.考核内容:

(1)文化联测:语文、数学、外语,依据高中课程标准,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综合素质测试:面试采用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心理健康、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静物素描主要考察学生美术的基本素养和素描手段与技巧的综合应用能力(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参加静物素描考试后不再参加面试)。

2.考核分值:

文化联测成绩按A级100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计入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为30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2016年3月21日,语文、数学、外语联测,考生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由各市招办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016年4月10日前,学院招生网公布文化联测成绩,取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及综合素质测试详细安排。

2016年4月24日前,面试;静物素描(美术类考生);艺术、体育类特长生加试。

2016年4月27日前,学院招生网公布面试成绩和艺、体加试成绩;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016年4月30日前,学院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

2016年5月10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鼓励学生充分发挥特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全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6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艺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和体育(田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棒(垒)球)特长生不超过100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2.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报考我院,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和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外,还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艺术、体育加试考生必须在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时,向我院提出加试申请。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加试达到相关标准的考生,根据加试成绩,分别在录取总分上加30分、20分、10分。具体等级评定根据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的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说明:拟参加艺术或体育特长加试的考生在3月1日前登陆学院招生网进入“单独招生免试、加试申请系统”报名。

七、退役士兵的选拔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16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和院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民政部门共同审核。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做要求,免文化联测,只参加我院面试,单独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90名。未参加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需在单独招生报名前(最迟到2016年1月20日),到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八、文化联测免试政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免文化联测,免文化联测的考生文化成绩按照满分(300分)计入总分:

1.学业水平测试达1A或4B及以上等级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比赛获奖或二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4.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说明:符合第1条要求的考生只需在3月1日前登陆学院招生网进入“单独招生免试、加试申请系统”申请,无需递交证明材料,以我院与省教育考试院核对为准;符合第2至4条的考生除了需登陆系统申请外,还须将对应条件所要求的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在3月3日前通过邮政EMS寄达我院招生办公室,由学校审核后公示审核结果,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时须带原件复核。通过我院审核的免文化联测考生名单,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3月8日前在我院招生网公布。

九、加分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每个A加20分,每个B加10分;

2. 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技能和特长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10-20分;

以上加分情况,考生必须在来校考试报到时提供有关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业水平测试加分不需证明),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十、录取办法

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测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艺/体加试分+政策加分。

1.录取原则

综合考虑招生计划数和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划定录取控制线。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文化联测总成绩、语、数成绩依次排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未取得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②考试(含面试、加试)舞弊;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④未参加高考体检或高考体检不合格;⑤品行严重不端等;⑥面试成绩低于180分的;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未达4C1合格。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十一、收费标准:

1、文化联测费45元,报名时如不便网上支付,可由我院代为垫付,须将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手机号及时发至jssy2013zs@163.com,邮件主题 “单招报名缴费”。综合素质测试费50元/生,艺、体加试费50元/生,到校打印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时现场缴纳;

2、学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表;住宿费1000元/年(6人标准间、空调间)和1200元/年(4人标准间、空调间)。

十二、相关事宜

1.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则不必参加2016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6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并填报高考志愿。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和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完全一致的全日制大专文凭。

2.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缴纳综合素质测试费并领取准考证;获得免文化联测资格的考生需将相关原件带至报到现场交准考证打印老师复查。申请加分考生的相关材料原件,现场交准考证打印老师检查,并上交材料复印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三、本章程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 400-799-9556、87088028、87088029、87088666;13505231351、13505231487;

考生咨询QQ群:216194489

微信公众号:jsspypzyjsxyzb

传真:0517-87088029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2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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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下载文件: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联测免试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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