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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自主)招生章程

2016-09-27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地址:合肥巢湖市姥山南路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合肥市人民政府,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领导,是我省成立较早的高职院校之一,也是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学院现占地面积784亩,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总投资6亿元;现有教职工507名。专任教师379人,具有高、中级职称教师占师资总数80.7%,“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3.4%,校内外兼职教师175人。学院办学条件能满足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等需要。已立项建设的合肥校区占地446亩,建设总投资14.8亿元。合肥校区建成后,将实现“一校两区”的办学格局。

学院以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现有医药卫生类、财经商贸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食品药品与粮食类、土木建筑类等30个招生专业,打造了护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会计、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模具设计与制造、工程造价、电子商务、建筑工程技术等一批在省内具有重要影响力和鲜明特色的品牌专业。截止2015年9月,学院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735人,电大(奥鹏)学历教育在校生1765人。

学院按照合肥市委提出的“拉高标杆、加大力度,努力开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的要求,确定了“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建设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合肥市支柱产业和大中型企业为依托,不断开拓进取、改革创新,办学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形成了特色鲜明、灵活多样、充满活力的办学模式和机制,取得了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良好社会效应。毕业生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毕业生年就业率均在95%以上,先后两次被授予“安徽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历届学生多人在各类全国性大赛中获奖。

二、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

1、安徽省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

2、安徽省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3、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以下简称社会人员)。

四、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者。

五、报名时间

2016 年3月1日 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院校志愿,可选报多所院校。

六、资格审查及提交材料

(一)3月30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分类考试招生页面公布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中职考生于2016年4月5日上午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进行身份验证;普高(含社会人员)考生于2016年4月5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我院相关系(分院)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一页纸上)。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背面写上姓名、考生号)

3、符合“中职类免试入学及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证后当场退回。

(二)交纳测试费100元,领取测试准考证和相关须知。

七、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测试地点: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二)测试形式、科目和时间

1、中职:职业技能测试为技能操作。

2、普高(含社会人员):职业适应性测试为面试

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每位考生参加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着重考核考生对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满分为150分,现场公布成绩。

(三)测试成绩计算

中职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统考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类招生加分普高(含社会人员)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统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统考成绩占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60%。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总成绩相同时,中职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普高(含社会人员)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中职类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90分的,普高类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90分的,不予录取。

(四)录取期间计划调整原则: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我院依据办学资源情况,将生源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根据空缺计划的多少,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六)4月9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分类考试招生页面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七)被我院预录取考生需在4月28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八)待省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院将在招生信息网分类考试招生页面公布新生录取名单,随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九、中职类免试入学及加分政策

(一)免试对象

1、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2、参加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3、参加市职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符合免试入学者,经面试通过后,直接录取,占分类考试招生专业计划数。

(二)加分对象

1、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电脑制作竞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根据获奖情况相应加20、15、10分。

2、市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奖证书者,加5分.                                          

3、取得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加5分。

以上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十、体检

所有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按2016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十一、相关事宜

1、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2、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3、我院纪检监察室负责举报及申诉的处理,电话:0551-82363943。

4、新生待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普通高考新生同等待遇。新生户籍在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所有关于分类考试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分类考试招生页面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网站。

7、已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8、咨询电话:0551-82364313 82394505 82364123。在线咨询(我院招生信息网主页)传真:82360535。

附:安徽省2016年各院校分类考试(自主)招生章程汇总:http://www.danzhaowang.com/ahzsjz.html

(本文网址:http://anhui.danzhaowang.com/bkzx/zsjz/37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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